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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市本級人事檔案代理的用人單位參加 醫療保險業務須知 |
來源:河北新冀人才網 時間:2009/6/19 9:58:56 閱讀次數:715 |
各人事檔案代理的用人單位: 為了對保定市市本級人事檔案代理的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有關政策有一個基本了解,便于您單位辦理參保及相關業務,我們印發此《保定市市本級人事檔案代理的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業務須知》,希望能對您單位辦理醫療保險業務帶來方便! 政策依據:《保定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試行)》保市政[2000]73號、《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保市政辦[2004]8號、《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保勞社[2004]30號、《保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保勞社[2004]34號、《關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健康體檢的通知》保勞社辦[2007]48號、《保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部分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保勞社辦[2007]102號、《保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附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保勞社辦[2007]96號、《保定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細則》保勞社[2007]43號、《保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保勞社辦[2008]113號 一、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對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的就業人員,按本人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工資高于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工資低于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按9.5%的比例繳費,建立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劃入比例為: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3.1%,45周歲以上3.7%,退休人員4%。 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按7.5%繳納醫療保險費。未能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按全市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7.5%繳納。 每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按新的醫保業務年度進行繳費基數申報調整,核定后繳納醫療保險費。 二、大額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按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繳納全年的大額醫療保險費,參加大額醫療保險,并按規定享受大額醫療保險待遇。 三、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為一年,年度計算與基本醫療保險相同。保險費每人每年12元,繳費時間為每年7月,保費繳納方式為年交。 四、生育保險 在市本級轄區內的城鎮各類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職工生育保險費與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繳納。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到賬后優先分配生育保險基金。 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的生育保險費按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3%繳納;企業及其它用人單位按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6%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列支渠道與基本醫療保險相同。用人單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參保單位職工自參加生育保險的下月起開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五、經勞動、人事部門進行資質認證的法定存檔部門 保定市人才交流中心、保定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保定市職業介服務中心、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保定市新市區就業服務局(職介中心)、保定市新市區人才交流中心、保定市新市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保定市南市區人才交流中心、保定市南市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保定市南市區職業介紹所、保定市北市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保定市北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保定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才中心。 六、用人單位辦理新參保業務 參保范圍:人事檔案在我市法定存檔部門代理的用人單位。 (一)首次申請參保 用人單位醫保專管員持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成立批文)、法定存檔部門存檔介紹信(集體存檔介紹信、附具體名單并加蓋存檔部門印章),到醫保中心征繳二科領取《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申請登記表》、《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體檢表》、《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登記表》、《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個人登記表》、單位信息和人員信息錄入安裝光盤(單位報盤程序)。 (二)申報材料 參保人員檔案、養老保險手冊、《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登記表》、《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個人登記表》、《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申請登記表》、《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體檢表》、錄用職工相關手續及復印件、上一年度(12月份)含工資表的會計憑證,到醫保中心征繳二科審核蓋章后,參保人員持《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體檢表》到靈活就業人員健康體檢定點醫院進行體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健康體檢的相關規定》附后) (三)體檢結果查詢及辦理參保業務 1、體檢結果查詢 在參保人員體檢后的7天至10天左右,用人單位醫保專管員持《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申請登記表》、查詢并領取參保人員的體檢結果,符合參保條件的方可辦理參保手續。 2、用人單位需提供的參保資料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單位成立批文復印件)、法定存檔部門存檔介紹信(集體存檔介紹信、附具體名單)、《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登記表》、《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個人登記表》、《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申請登記表》、《保定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體檢表》、錄用職工相關手續及復印件、上一年度(12月份)含工資表的會計憑證(職工工資月浮動較大的單位攜帶上一年度全年會計憑證)、存有單位信息和人員信息的軟盤或u盤,辦理參保業務。 3、辦理參保業務具體如下: (1)醫保經辦人員對用人單位參保資料進行復核。 (2)醫保經辦人員接收用人單位錄入的單位信息和人員信息(軟盤或u盤),同時打印用人單位參保人員花名冊。 (3)用人單位專管員對參保人員花名冊信息進行校對。 (4)醫保經辦人員建立用人單位參保檔案并留存相關參保資料。 (5)用人單位專管員對參保信息確認無誤后,經辦人打印醫保繳費單據。 (6)用人單位專管員按照打印的繳費單據到醫保中心財務科辦理繳費業務。 (四)關于繳費年限的計算 在2001年7月(我市醫療保險啟動時間)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和參保后計算至退休的實際繳費年限,兩項相加,男達到30年,女達到25年工齡的不再補繳醫療保險費。自2007年1月開始繳納醫療保險費,并設置半年等待期。其他人員按年齡差一次性繳足相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補繳費用不計入個人賬戶。 七、繳費說明 堅持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即只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保中心于每月的20日對參保單位進行統一繳費核定,參保單位于每月20日前繳納醫療保險費。 參保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的,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費用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參保單位欠費期間發生醫療費用不予報銷,欠費3-6個月以內的補齊費用后,從繳費到賬的下月起享受待遇;欠費6-12個月的補齊所欠費用后,設立3個月待遇等待期;欠費1年以上的補齊所欠費用后,設立6個月的待遇等待期。 八、用人單位辦理人員增減及變更業務 每月的20日前用人單位辦理人員增減變更業務。 辦理人員增減業務時須填報《保定市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變化表》 1、新參保:用人單位專管員持存檔部門介紹信、身份證及復印件、檔案、養老保險手冊、相關錄用手續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張。 新參保人員經健康體檢符合參保條件的方可辦理新參保業務。用人單位醫保專管員須在醫保經辦人員錄入系統前確認職工是否參保繳費(參保職工信息錄入醫保系統后會生成人員新參保信息并產生繳費記錄),錄入系統后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繳費的,單位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參保人員簽字同意后,辦理退保業務。 注: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關系具有唯一性和固定性,所有城鎮職工只能建立唯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以自愿辦理退保的人員不能再次辦理參保業務。 2、調入:(原已參加醫療保險已辦理調出或停保業務的參保人員),單位專管員持存檔部門介紹信、用人單位錄用相關手續及復印件辦理人員調入業務。 3、調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辭職等相關手續及復印件(沒有辦理正式調出手續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參保人員調出業務。 4、退保:用人單位辦理參保人員退保時(死亡或其他原因)須收回醫療保險證、ic卡,同時填寫《靈活就業人員退保申請單》。打印《醫療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支付通知單》,一次性支取賬戶余額。 注:如果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費用的須結清后方能辦理退保業務。 5、在職轉退休:用人單位專管員持參保人員退休審批表及復印件、退休證及復印件、醫療保險證,辦理在職轉退休業務。 6、單位信息變更:單位信息發生變更時,用人單位專管員須填寫《保定市市本級人事檔案代理用人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同時提供變更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辦理用人單位信息變更業務。 九、醫療保險證、ic卡 用人單位辦理新參保業務按繳費核定單據繳費到賬后,到財務科交納醫療保險證、ic卡工本費每人10元(醫療保險證2元,ic卡8元),持交費單據到征繳二科領取醫療保險證,到綜合科領取ic卡(同時在醫療保險證上加蓋鋼。。 1、參保人員個人信息發生變更的,持醫療保險證、ic卡、身份證到征繳二科辦理參保人員個人信息變更,更換醫療保險證,到財務科交費,綜合科更換新卡。 2、醫療保險ic卡損壞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須更換新卡。持醫療保險證、ic卡、身份證到財務科交費,綜合科更換新卡。 3、醫療保險ic卡丟失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或用人單位證明信及時到征繳二科辦理掛失手續。辦理掛失一周后持醫療保險證、身份證到財務科交費,綜合科制卡。 提示:為了您醫保個人賬戶的安全,辦理醫療保險ic卡后,請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設置醫療保險ic卡密碼(初始密碼為888888)。 十、繳費基數調整 醫療保險業務年度: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每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按新的醫保業務年度進行繳費基數申報調整,核定后繳納醫療保險費。 辦理繳費基數調整業務,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專管員于每年的6月份起攜帶軟盤或u盤到醫保中心征繳二科拷貝單位人員信息。 2、用人單位專管員按照醫療保險單位報盤程序的使用說明以及本單位上一年度的職工工資額進行工資基數錄入。打印人員工資信息加蓋單位公章,將人員工資信息保存至軟盤或u盤。 3、每年年度結轉后,用人單位專管員于7月20日前攜帶打印的人員工資申報表、存有人員工資信息的軟盤或u盤及上一年度(12月份)含工資表的會計憑證報征繳二科(職工工資月浮動較大的單位攜帶上一年度全年會計憑證)。 4、醫保經辦人員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工資額進行繳費基數核定后,打印繳費單據,同時打印用人單位《繳費明細對賬單》。 十一、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支付方式按門診和住院劃分。個人賬戶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和規定由個人負擔的其它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和藥費,從個人賬戶中支付,超支自理。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屬于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屬于個人負擔的部分由醫院與個人結算,入院時個人須向定點醫療機構交起付標準金并預交一定的自付預付金,用于支付個人負擔的費用,具體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根據病情確定。 住院起付標準:在一個業務年度內二級醫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700元、第二次600元、三次及以上500元;三級醫院分別為800元、700元和600元;一級醫院分別為600元、500元和400元。中醫院的起付標準與一級醫院的起付標準相同。超過起付金以上部分,甲類費用按85%的比例報銷,乙類費用自負5%后按甲類費用報銷。退休人員報銷比例提高三個百分點。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5萬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對患有慢性病的,與其他參保單位一樣辦理門診慢性病申報、鑒定等手續,享受門診慢性病有關待遇。 十二、大額醫療保險待遇 在一個業務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住院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超過最高支付限額后,由商業保險公司按照大額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17.5萬元。 十三、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附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問題 自2007年7月1日起,參加市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作為被保險人,由保定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作為投保人,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發生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公司按規定賠付。未按規定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職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賠付。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含意外傷害的后續治療)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接受治療(急診和搶救除外),應于3個工作日內通知商業保險公司,其支付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總額,扣除起付金后按甲類費用85%、乙類費用80%的比例賠付,起付金的標準與基本醫療保險相同。每年度的意外傷害賠付限額與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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